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大鬆綁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張英毅

自2009年年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修正案以來,經過八個月的時間,終於在本月1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由「一生一次」,有條件放寬為「一生一屋」。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增訂第五項規定,使土地所有權人於使用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後,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若符合面積限制、時間限制、戶籍限制、使用限制等規定條件下,仍可破例使用10%優惠稅率。就政府政策目的而言,以減輕負擔方式鼓勵民眾以小換大,希冀藉以活絡市場交易。

對於換屋者而言,除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外,重購退稅也是節稅的管道之一。以大部分換屋者是以小屋換大屋,由郊區換到市中心的狀況來說,重購退稅的適用性高。財政部亦表示雖然一生一屋的優惠完成三讀,但原本「兩年內以小換大的重購退稅」還是會優先適用。業界也認為一生一屋政策由於受惠族群較少,故以此手段刺激房地產交易的效果應屬有限。








引用:https://www.credit.com.tw/newweb/value/weekly/index.cfm?sn=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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