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張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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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年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修正案以來,經過八個月的時間,終於在本月1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由「一生一次」,有條件放寬為「一生一屋」。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增訂第五項規定,使土地所有權人於使用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後,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若符合面積限制、時間限制、戶籍限制、使用限制等規定條件下,仍可破例使用10%優惠稅率。就政府政策目的而言,以減輕負擔方式鼓勵民眾以小換大,希冀藉以活絡市場交易。 |
引用:https://www.credit.com.tw/newweb/value/weekly/index.cfm?sn=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