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四大房仲內部成交統計,7月成屋市場南北不同調,其中,中南部交易量較為活絡、出現月增2%到15.3%不等的幅度,而雙北市成交量持續衰退,較上月明顯減少3.4%~13.5%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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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今年拆,南市府花2億改造
千萬買到傾斜屋 判退款2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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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買到傾斜屋 判退款276萬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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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鄧男於民國100年1月花了新台幣1650萬元在台北市和平東路買房,簽約交屋後,鄧男聽說「附近都是傾斜屋」而大吃一驚,找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發現房屋最大傾斜率是1/40,幾乎達到建議拆除重建的程度。
他主張房屋有重大瑕疵,賣家顏姓女子出售前卻隱瞞屋況,因此訴請顏女退還276萬元。顏女辯稱,房屋傾斜程度顯而易見,用肉眼就能看出來,當初斡旋時有說「裝潢時有拉水平」,已告知對方。
歷審採信房仲證詞,連專業房仲都以為顏女說的「拉水平」是指把地板拉平、拉直,況且顏女先前委託其他房仲賣屋時曾坦承房屋傾斜,卻無法證明她有事先告知鄧男。房屋傾斜不像漏水顯而易見,買方難以依正常的看屋程序發現瑕疵。
法官依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估計,認為這戶房屋因傾斜而減損16%的價值,判決顏女應退還276萬元給鄧男。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0414
引用:Yahoo奇摩新聞
2.5萬公頃公設地 全面解編
房地資訊 工商時報2015/2/12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昨(11)日表示,今年啟動公設保留地解編計畫,全台2.5萬公頃公設地,四年內完成解編檢討,可望還地於民,以市值計可減輕地方財政逾10兆元財政壓力,未來可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地,讓地盡其利,土地價值可望翻倍。
六都初步清查結果,台中縣市合併後公設保留地合計6,188公頃最多,其次新北市5,949公頃,台南市2,411公頃、高雄市2,403公頃、桃園1,556公頃,連台北市都有1,314公頃。一旦解編,雙北市可望找到土地,展開青年出租住宅建設。
許文龍昨天在年終記者會表示,四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今年正式啟動,因應少子化等人口變遷而用不上的公設保留地,依區位 性質檢討,尤其初生嬰兒未來大幅減少,學校用地公設地很多地方用不到,可優先解編釋出土地。最大獲利者為被劃設為公設地地主及地方政府。
內政部祭出2.1億元補助款,加上各地方政府自籌,計投入2.98億元將進行全台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大清查,有一半縣市政府已完成清查的委辦計畫,九個縣市才剛上網公告徵求委辦單位。
許文龍說,目前未徵收的公設地有2.5萬公頃,解編後有回饋地,有助減輕地方取得公設地財政壓力,更可籌措公共設施經費財源,地盡其用,更可保障地主權益,具一舉多得效益。
檢討公設施解編是一項「還地於民」計畫,目前土地劃入公設保留地之地主,只能蓋臨時性建築被動等待徵收,一旦解編土地價值可望翻倍。官員說,必須 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完成解編程序,地方政府清查後認為可解編公設地需公告徵求民意,若民眾同意地方可提施政藍圖計畫草案,再公告供民眾閱覽。
依地方都市計畫性質及需求,有些公設地可轉型為住宅及商業用地,但必須經二級制審議,先送地方都委會同意,再送中央都委會審議。其中地主以領回五 成為原則,另須回饋五成負擔公共設施,因此地方政府取得五成回饋地後,可規劃公園綠地,也可以變更標售住宅或商業用地,政府也可給合地主聯合開發,籌措公 共設施建設財源。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昨(11)日表示,今年啟動公設保留地解編計畫,全台2.5萬公頃公設地,四年內完成解編檢討,可望還地於民,以市值計可減輕地方財政逾10兆元財政壓力,未來可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地,讓地盡其利,土地價值可望翻倍。
六都初步清查結果,台中縣市合併後公設保留地合計6,188公頃最多,其次新北市5,949公頃,台南市2,411公頃、高雄市2,403公頃、桃園1,556公頃,連台北市都有1,314公頃。一旦解編,雙北市可望找到土地,展開青年出租住宅建設。
許文龍昨天在年終記者會表示,四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今年正式啟動,因應少子化等人口變遷而用不上的公設保留地,依區位 性質檢討,尤其初生嬰兒未來大幅減少,學校用地公設地很多地方用不到,可優先解編釋出土地。最大獲利者為被劃設為公設地地主及地方政府。
內政部祭出2.1億元補助款,加上各地方政府自籌,計投入2.98億元將進行全台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大清查,有一半縣市政府已完成清查的委辦計畫,九個縣市才剛上網公告徵求委辦單位。
許文龍說,目前未徵收的公設地有2.5萬公頃,解編後有回饋地,有助減輕地方取得公設地財政壓力,更可籌措公共設施經費財源,地盡其用,更可保障地主權益,具一舉多得效益。
檢討公設施解編是一項「還地於民」計畫,目前土地劃入公設保留地之地主,只能蓋臨時性建築被動等待徵收,一旦解編土地價值可望翻倍。官員說,必須 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完成解編程序,地方政府清查後認為可解編公設地需公告徵求民意,若民眾同意地方可提施政藍圖計畫草案,再公告供民眾閱覽。
依地方都市計畫性質及需求,有些公設地可轉型為住宅及商業用地,但必須經二級制審議,先送地方都委會同意,再送中央都委會審議。其中地主以領回五 成為原則,另須回饋五成負擔公共設施,因此地方政府取得五成回饋地後,可規劃公園綠地,也可以變更標售住宅或商業用地,政府也可給合地主聯合開發,籌措公 共設施建設財源。
出售持有未逾2年農地,奢侈稅問題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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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持有未逾2年農地,奢侈稅相關課徵問題報您知 |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4款規定,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非屬奢侈稅之範圍。因此,土地所有權人於取得土地後2年內再出售他人,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第38條之1規定而未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仍應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筆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留供國稅稽徵機關查核,才能避免被課徵奢侈稅。
該局另指出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農業用地素地因非屬前開規定所稱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故毋需再申請核發上開證明書,仍可排除課徵奢侈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出售土地前應審慎評估,多了解相關稅務問題,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非務農、無農保者禁蓋農舍 最快7月上路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5年04月10日
全台灣到處可見違法興建的農舍,農委會決定6月底前完成「農舍興建管理辦法」修正,未來必須是健保第三類、也就是實際從農的人以及農保投保者才能興建,以防止農地持續被炒作,並有利於年輕人從農。農委會水保局今天(10日)指出,由於辦法修正屬於行政命令,如果各界都沒有意見,預計最快7月就可以上路。
農舍本應該是給務農農民居住,台灣現在卻湧現違法農舍的現象,未從農的民眾建起豪華農舍營利,導致農地價格飆漲。
台中地區農會總幹事賴溪松指出,以台中來說,農地售價1坪已經高達新台幣12至18萬,最便宜的也要6萬起跳,使得真正想從農的人買不起農地。他指出,由於農舍的水、電有優惠,因此不少假農民買農地蓋農舍,作為招待所、民宿或是蓋工廠,使得周遭的農地污染相當嚴重。賴溪松說:『(原音)會用一些人頭買,買農地的話,不用自耕農,不見得也要參加農保,主要是買農地蓋農舍,裏面的裝璜都會比較便宜。』
根據農委會水保局的清查,從2008年(民國97年)到2013年(民國102年)共5年期間,全台共興建了1萬6,338筆農舍,但其中實際從農、具農保身分者卻只有6,336件,比例只有38.8%,可見有6成農舍是不具農民身分者所興建。農委會決定6月底以前要完成「農舍興建管理辦法」修正,未來必須是健保第三類、也就是實際從農者及農保投保者才能興建,以防止農地持續被炒作。水保局局長李鎮洋說:『(原音)我們草案如果在6月底前提出來,然後預告,預告完之後,大家都沒有意見,依照程序就公告實施。公告實施都沒有問題就很快,程序完成就可以實施,如果中間大概都沒有意見,行政程序就再處理,開會和協商。』
水保局也指出,由於辦法修正屬於行政命令,如果各界都沒有意見,預計最快7月就可以上路。
引用:中央廣播電台新聞
房屋稅太高吃不消?財政局長:以前賺不少,現在該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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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官員認為,以往有利房市的環境已讓很多人賺了不少錢,現在多繳一點回饋國家是理所當然。 (好房資料中心) |
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2015/04/09 07:15
即將開徵的5月房屋稅,北市將首次感受到重稅的衝擊,而這次新版的房屋稅集結了豪宅稅、囤房稅以及房屋構造單價成本提高等三大因素,北市府估算,將會有18億元的稅收入帳國庫。而對於不少人抱怨增加的房屋稅讓他們吃不消,北市財政局長認為,以往有利房市的環境已讓不少人賺錢,現在理應多繳一點稅回饋國家。
囤房稅 房屋稅
據聯合報報導,財政局解釋,北市本就有豪宅稅,加上3間以上非自用住宅的囤房稅,也將稅率從1.2%拉高至3.6%,另外還有三年調漲一次的房屋標準單價,其中北市調幅就高達160%,因此在稅基不斷提高影響下,符合該項條件的屋主當然會對這次房屋稅很有感。
而向來有多頭總司令之稱的戴德梁行總經理顏炳立表示,北市府祭出高額房屋稅,有如在房市下了慢性毒藥,更是懲罰長期持有不動產的人,且若將房屋稅、地價稅、利息一併納入計算,持有10年房產的人,資產價值可以說是幾乎一半以上都要繳給政府,房屋根本就被充公。
不過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認為,先前政府為業者創造出有利房市的環境,如積極建立公共設施,就讓業者賺了不少錢,現在多繳一點回饋國家社會也是理所當然,且逐年增加房屋稅,也是避免囤房和炒房風潮再次興起的既有政策。
引用: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904694335.html
無買房成本證明 今年恐繳更多稅
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5/04/02 09:40
拿不出買房成本證明,今年恐繳更多稅。財政部昨發布房屋交易的所得認定標準,制定無法提出成本證明時,各縣市對售屋所得的認定。除了台北市維持48%、42%最高標準外,其他五都幾乎全面提高。
財政部昨發布房屋交易的所得認定標準,除了台北市維持48%、42%最高標準外,其他五都幾乎全面提高。(好房網資料中心)
調高房屋稅(大刊頭)
舉例來說,新北市最熱門的板橋、新店、永和等區,認定標準都從33%提高到36%;桃園市桃園、中壢、八德等區也從20%拉高到25%,台中市西屯區也從24%拉升到26%。
根據央行對豪宅定義,包含台北市不動產成交金額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不動產成交6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4000萬元以上,財政部規範,當無法列舉成本證明時,將參考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售價當中房屋所占的收入,再用15%推算為所得課稅。
但對豪宅標準以下的不動產交易案,財政部昨天發布「10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對無法提出取得成本的情形下,財政部會以「房屋評定現值」作為稅基,訂出各縣市地區的所得額認定標準,用來計算賣房的財產交易所得。
舉例來說,以今年認定標準來看,基隆市為15%。假設李先生賣掉位於基隆、房屋評定現值1000萬的房屋,卻提不出成本證明時,就會依15%標準,認定李先生所得為150萬元納入所得稅課徵。
其他直轄市方面,台中市西屯區的所得標準從24%增加到26%;東區、南屯區從18%提高到19%;西區、南區、北屯區則統一為18%。台南市則提高為8%到17%等7級距;高雄部分提高並分為8%到24%等8級距。
引用: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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