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買到傾斜屋 判退款276萬

千萬買到傾斜屋 判退款276萬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
鄧姓男子花了1650萬元買下台北市一處公寓,交屋後才驚覺買到傾斜屋,訴請賣家減價。最高法院判賣家應退還276萬元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鄧男於民國100年1月花了新台幣1650萬元在台北市和平東路買房,簽約交屋後,鄧男聽說「附近都是傾斜屋」而大吃一驚,找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發現房屋最大傾斜率是1/40,幾乎達到建議拆除重建的程度。

他主張房屋有重大瑕疵,賣家顏姓女子出售前卻隱瞞屋況,因此訴請顏女退還276萬元。顏女辯稱,房屋傾斜程度顯而易見,用肉眼就能看出來,當初斡旋時有說「裝潢時有拉水平」,已告知對方。

歷審採信房仲證詞,連專業房仲都以為顏女說的「拉水平」是指把地板拉平、拉直,況且顏女先前委託其他房仲賣屋時曾坦承房屋傾斜,卻無法證明她有事先告知鄧男。房屋傾斜不像漏水顯而易見,買方難以依正常的看屋程序發現瑕疵。

法官依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估計,認為這戶房屋因傾斜而減損16%的價值,判決顏女應退還276萬元給鄧男。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0414

引用: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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